本網站提供有關在香港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資料,包括輸入外傭政策,以及相關的刊物和宣傳品,列出外傭及其僱主在勞工法例下及聘請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勞工處鼓勵外傭及其僱主在訂立標準僱傭合約前或外傭受僱期間參閱本網站的資料及相關刊物。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沒有規定僱主必須經職業介紹所聘請外傭,也沒有規定外傭必須在職業介紹所謀職,但職業介紹所是香港市民聘請外傭的常用途徑。個別外傭來源國或會有不同規定。我們鼓勵外傭及其僱主參閱「使用職業介紹所服務」一欄有關使用職業介紹所服務的注意事項,並使用搜尋器尋找本港領有有效牌照的職業介紹所。
關於聘用外傭的資格準則及申請手續,請瀏覽入境事務處網站。
政府自七十年代起准許輸入外籍家庭傭工(外傭)來港工作,以解決本地全職留宿家庭傭工供應不足的問題。有關安排符合政府勞工政策的基本原則,即本地工人享有優先就業的機會。僱主在港聘請合適的本地工人遇到困難時,方可輸入外地勞工。
政府訂定了標準僱傭合約(表格ID 407)保障僱傭雙方的權益。有關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如欲索取《從香港以外地區聘用家庭傭工的僱傭合約》(ID 407),請將你的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發送至enquiry@immd.gov.hk或郵寄至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地下高層查詢及聯絡組。
外傭除享有勞工法例所提供的保障外,更享有標準僱傭合約內訂明的額外保障,例如由僱主提供免費住宿、免費膳食和免費醫療。外傭與僱主之間如出現糾紛,亦可使用由勞工處提供的免費諮詢及調停服務(有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辦事處的地址和聯絡詳情,請按此)。如個案未能透過調停得到解決,會轉介至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進行仲裁。
為了保障僱主和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外傭不可從事其他工作,包括兼職工作,或在標準僱傭合約訂明的僱主地址以外的地方工作。
勞工處出版的《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須知》,提供外傭及其僱主的權利及義務的簡便資料,並解答一些外傭及其僱主經常提出的問題,以供參閱。你亦可瀏覽「宣傳品及相關刊物」一欄,獲取外傭和外傭僱主在勞工法例和標準僱傭合約下可享的權益和義務的相關資訊。
有關外傭的合約及法定權益的常見問題,請按此。
相關連接:聘用外籍家庭傭工
規定最低工資為外傭提供工資保障,僱主須向外傭支付不低於簽訂合約時規定最低工資的薪金。這項規定一方面可保障外傭免受剝削,另一方面也可保障本地工人免與低薪外地工人競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在考慮香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情況後,定期檢討規定最低工資的水平。
由2024年9月28日起,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990元,適用於所有在2024年9月28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而之前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870元,適用於所有在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27日之間簽訂的合約。
勞工處十分關注外籍家庭傭工清潔外窗時的安全
勞工處十分關注早前發生的一宗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清潔外窗時的致命意外。勞工處提醒僱主必須符合以下兩項安全措施,才可要求外傭清潔窗戶向外的一面(外窗),而該窗戶並非位處地面、毗鄰可合理地供外傭安全工作的露台或走廊:
(1) 被清潔的窗戶須已安裝窗花,而該窗花須鎖上或被固定,以防止窗花被開啟;及
(2) 外傭除了手臂外,身體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以上的規定已清楚列明於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及外傭必須遵守。如僱主違反合約的規定要求外傭清潔外窗,外傭應拒絕該要求。外傭亦可致電外傭熱線2157 9537,向勞工處尋求協助。
勞工處呼籲任何市民,如目睹外傭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例如在不安全的情況下高空工作或站立)或生命受到威脅,應立即向警方舉報。
增加法定假日
由2024年起,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新增為《僱傭條例》下的法定假日。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